昌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来源:
昌江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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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办公室等机构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景德镇市昌江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撤销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办公室、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办公室、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办公室、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
现予公告。
昌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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