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来源:
昌江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26-07-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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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2026年7月27日昌江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赣常办明发〔2026〕1号)的要求,2026年7月27日昌江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昌江区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6年8月同步进行换届选举。
二、昌江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6年9月底前召开。
三、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6年9月10日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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