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景德镇市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昌江区人大办】
【发布时间: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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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景德镇市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18日昌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景德镇市昌江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21日至23日在昌江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昌江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昌江区202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昌江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昌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昌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昌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它事项。
昌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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