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更好的推动我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13日,根据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视察组,在李恩清主任带领下,对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视察,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退役军人4840人,重点优抚对象242人,其他享受待遇人员292人(两个60岁人员)。6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备有工作人员20名;67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备有服务专干81名。全区已构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近年来,昌江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市的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退役军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2年,中共昌江区委被评为“江西省第一批关爱退役军人示范单位”。2023年,昌江区被评为“全省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先进单位”。2022—2024年,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连续三年在县市综合考核中满分,列全市第一。2025年7月,昌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被表彰为“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先进单位”。
(一)打造“一局一中心两站全域示范”的保障格局,体系建设从有到优。一是财政保障有力支撑。区财政每年安排47.8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场所提升、氛围营造和运行保障。二是站点建设梯次推进。完成区、乡两级和34个村级服务站提升改造,因地制宜推动服务保障体系全域示范发展。全区形成了区乡两级全域示范、乡域村(居)各有名片的服务保障体系布局。三是数字赋能高效便捷。区本级建成视频会商系统,实现报到、落户、社保转接、组织关系转接等8个事项线上线下一次通办,就业信息查询、职业技能培训一站式服务,办件时限缩减60%。
(二)锻造“懂政策、善服务、有温度”的专干队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制度先行。出台《江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干的选配程序、职责、待遇,明确区、乡、村各级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了“区乡村三级共同选配、区保障监督、乡考察考核、村管理使用”的闭环,建立备案审查、年度考核、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待遇保障。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专干报酬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进行保障,同时,明确进入“两委”班子的专干,按照同类人员待遇补足工资差额。目前,区政府财政预算每年保障全区81名退役军人服务专干223.6万元。三是能力提升。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常态化实施岗位练兵和岗位争先行动。2022年以来,累计举办业务培训班5次、业务尖子集训2次,2023年、2024年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织了职业竞赛,我区连续两年获全市竞赛团体第一,包揽个人前三,连续两年代表我市出战省级决赛,荣获个人赛1个第一名、1个第三名、1个优胜奖,团体赛1个第三名、1个优胜奖的好成绩。四是服务规范。落实退役军人接待“六个一”,实施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
(三)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服务保障更加精准。一是退役军人走访联系常态开展。落实退役军人常态联系制度,实行退役军人全员“建档立卡”,困难退役军人“一人一档”单独动态管理,2022年以来累计走访退役军人1.7万人次,帮扶困难退役军人活动1300余人次,投入“解三难”资金30余万元、走访慰问经费230余万元(含走访部队和军人军属、烈属)。二是优抚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及时按国家政策调整优抚金,通过“一卡通”逐月精准发放。改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方式,确保政策落实无死角。做好退役军人优待证制发工作。2022年以来累计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23.8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和其他定期补助1670.39万元;累计开展送立功喜报34次,发放奖励金4万元;为6名困难退役军人、烈属成功申报省级荣耀赣鄱关爱基金2.4万元,为13名困难退役军人子女助学申报国家、省、市级关爱基金6.5万元。三是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服务周到。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2022年以来累计接收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士27名、足额发放了17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计218.92万元)。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2022年以来累计办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报名32人、复学11人,新取得职业技能证书47人,发放培训补助4.83万元,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网络发布招聘信息40余批次,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9次。
(四)引领“奉献彰显尊崇、依法保障尊崇”的价值导向,权益维护更加有效。一是典型选树示范带动。持续挖掘退役军人事迹,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引导退役军人参与文明城市建设、抢险救灾、关爱英烈和困难帮扶等活动,2022年以来累计组织抗洪防汛、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和代祭扫、“老兵宣讲”“防溺水”“敬老服务”等志愿活动40余批次,“魅力昌江·关爱老兵”志愿服务项目被省厅推荐参加全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交流鉴学活动。二是思想引领常态长效。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使用和管理保护,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好“老兵宣讲团”“清明祭英烈”“双拥座谈会”“烈士公祭仪式”四个活动,深入挖掘我区革命烈士、战斗英雄故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树立“奉献彰显尊崇”的价值导向。2022年以来累计投入44.3万元用于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累计接待烈士祭扫1.2万余人次,选送3人次参加英烈讲解员大赛,获市级2个第一、1个第四,省级1个优秀奖。三是矛盾化解持续攻坚。落实领导干部“一进三包”责任制,持续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和矛盾问题攻坚力度,依法解决合理诉求。2022年以来成功化解6件积年疑难问题,涉退役政策历史积案实现清零;落实“13712”工作法,接受来电来访150余件,答复率100%,累计协调提供法律援助6次,协调解决增发服役期间调动到艰苦地区工作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问题,为5人增发优待金22.7万元,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存在问题
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齐心协力下,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基层基础还不够坚实。基层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服务站建设仍需提升。部分村(社区)服务专干使用管理未严格落实《江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管理办法》,频繁更换,少数工作人员存在业务不熟、底数不清、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坐等退役军人上门等现象。个别基层服务站受办公场地调整搬迁、场所结构、资金限制等影响,政治文化氛围营造不足,功能室设置不规范。
二是服务保障还不够精准。落实待遇保障还有些误差,如少数退役军人和辖区内相关单位对退役军人异地就医、补充医保、创业贷款、就业扶持等政策知晓率低,造成误读、漏享。服务保障的精准性、便捷性、可及性还有不足。
三是帮扶援助还不够力度。随着《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退役军人部发〔2025〕6号)等政策文件的出台,退役军人对帮扶工作预期增加,申请临时救助的退役军人逐年递增,资金缺口增大,帮扶资金不足部分需按照相关政策精神落实到位。
四是稳定基础还不够牢固。个别退役军人仍然存在对政策误读、思想难以疏通的情况,反复到省、市上访;部分退役军人对优待政策的过度解读,存在集访隐患。基层服务站的风险感知能力有待增强。
三、几点建议
(一)要坚持管理到位。实施专干能力提升行动,整理服务专干应知应会下发,组织高质量的业务培训并进行应知应会考核,依托年检等时机开展联合办公,探索推行“导师带徒”制度,选拔优秀业务骨干与薄弱村(社区)专干结对帮扶。要加强工作协同,做好舆论宣传,持续巩固好拥军爱军崇军的浓厚氛围,切实让每一名退役军人都能深刻感受到荣誉感和自豪感。
(二)要坚持保障到位。滚动实施村级服务站“微改造、精提升”工程,强化资金监管,整理相关文件,汇总服务站建设基本标准,对服务站的打造实行全程标准监控,防止出现“返工”,确保每分钱花在刀刃上。优先对工作踏实、服务优质的基层服务站进行提升改造和运转经费支持,实行“以奖代补+绩效评价”。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前哨”“堡垒”作用,全面做好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创业扶持和生活服务等保障工作,切实让退役军人生活安心、工作顺心.
(三)要坚持服务到位。要认真对照《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要求,制定重点服务事项服务流程,确保服务有标准。要深化“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推动“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通办。要积极完善困难帮扶“一事一议”机制,优化对重大疾病、突发变故人员救助流程,保障帮扶资金及时到位。要聚焦退役军人的困难诉求,积极拓宽思路视野,创新工作方式,用足用好各项政策举措,切实把服务工作做到退役军人的心坎上
(四)要坚持引导到位。要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帮扶“三位一体”机制;定期开展一次风险研判,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确保全区退役军人领域持续稳定。要聚焦典型选树,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引导退役军人弘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优秀品质,在各自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切实推动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