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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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上午,昌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恩清,副主任占冬英、熊锦英、姜涛、欧阳毅文、王建安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忠豪、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翰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家敏,区监察委副主任马顺保、区教体局、审计局、文广新局、司法局、农业局、安监局、残疾人联合会、国资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区人大环资办主任、荷塘乡人大主席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熊锦英主持。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摘编第三部分)。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李恩清要求,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必然选择的重要论述;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论述;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按照我区专题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持续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全面推进我区人大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文化遗产活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化解学校“大班额”问题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重点就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的区司法局、安监局、就业局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此次会议应到28人,实到23人。经测评投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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