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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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上午,昌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恩清,副主任占冬英、熊锦英、姜涛、欧阳毅文、王建安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忠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家敏、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征,区监察委副主任马顺保、区卫计委、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区公安局分局、区环卫局等部门负责人,区人大环资办主任、荷塘乡人大主席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占冬英主持。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摘要)。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关于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区公安局《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陈忠豪同志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调整预算的报告(草案)》及陈桂兴同志提出的辞去昌江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十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就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总结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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