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来源:
昌江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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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昌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恩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占文军、王建安、程振火、彭金岭、王娟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彭新建列席会议。区法检两长周理、程家敏,区监委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彭金岭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3日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会精神;市委书记刘锋赴昌江区调研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时的讲话精神。


会上,李恩清强调,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担当作为,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人大贡献;要认真学习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对标对表学、入心入脑学,全面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努力把学习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昌江实践。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确保在党委政府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够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会上,周理提出《关于提名汪越、洪平权同志任职的议案》。


会议票决通过,任命汪越、洪平权为昌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履新两位同志作供职发言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上,李恩清为履新同志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林地保护暨森林违法图斑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精准开展特殊未成年人健康护航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昌江区2024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审查和批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和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个别人大代表资格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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