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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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恩清,副主任葛林华、熊锦英、姜涛、王建安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英、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翰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家敏、区审计局、区环卫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吕蒙乡人大负责人及拟任职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常委会副主任姜涛主持。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审计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小餐饮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大整治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昌江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与区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首先重点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大整治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活动开展以来我区围绕“服务中心,赢得民心”所取得的大整治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大整治中来;要加强部门协调,公安、交通、城管、环卫、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集中整治;要在创新提升中构建城乡环境大整治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建管并重的观念,树立持续见效的目标,把“治标有效、治本有道”作为抓城乡环境大整治的新常态,不仅在整治活动中大见成效,还要通过一些体制机制的改革、制度的建立使其成为一项常态性工作,为打造“魅力昌江”发挥积极作用。
在重点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时,大家肯定了我区公安分局在打击毒品犯罪、吸毒人员管控和实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上取得的突出的成绩,对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后我区禁毒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建议区公安局禁毒大队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建议区人民政府在继续深入开展经常性、多样性、层次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更具“生动性”的毒品防范教育宣传活动,提升禁毒宣传的实效性;建议区人民政府要出台具体的禁毒工作保障措施,在经费、人员、机构等方面予以倾斜;要继续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站的建设和管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大会表决通过任命汤双华等七名同志为昌江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议案;表决通过免去占忠泽同志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表决通过任命俞强等四名同志为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恩清为通过任命的昌江区人民检察院俞强等四位同志颁发任命书,俞强等四位同志当场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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