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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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午,昌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恩清,副主任占冬英、姜涛、欧阳毅文、王建安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方群,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忠豪、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翰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家敏,区科技局、林业局、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以及本次会议拟任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占冬英主持。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栗战书委员长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指出了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方向和要求,对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李恩清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要紧密结合昌江实际,做好新时期昌江人大工作。要创造性的做好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真正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责。要找准履职尽责的结合点、把握服务大局的着力点,为昌江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三要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增强人民的福祉。我们要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紧密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完善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加强代表联络站(室)建设,努力使代表工作活起来,在脱贫攻坚,双创双修等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兴区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其他人事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恩清为通过任命的16位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职的同志在会场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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