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昌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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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午,昌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恩清,副主任占冬英、王建安、陈菊明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淮钦、副区长余世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家敏,区监察委副主任熊艳梅、区人社局、民政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负责人,鲇鱼山镇人大主席、西郊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部分区人大代表以及本次会议拟任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占冬英主持。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栗战书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李恩清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法制建设的先行军,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把握民法典的制定过程、贯彻要求与精神内涵,结合人大实际、发挥人大职能,切实推动民法典在我区的贯彻实施,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充分履行人大在保证国家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职能作用,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为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提供法治保障;区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深入行政执法等各环节、领域,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多种监督形式,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法典在我区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切实维护民法典权威。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就业扶贫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区人大法制委《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任命周淮钦为昌江区监察委员会代主任;表决通过了方群同志关于辞去区监察委会主任职务的辞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汪泽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大会还通过了表决免去朱胜军同志昌江区扶贫办主任职务;表决通过任命彭清丽同志为昌江区扶贫办主任。
通过任命的同志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恩清为通过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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